债主虽胜诉执行何其艰难
发布时间:2021-01-08 0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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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机箱厂家
2011年9月,志联公司总经理林志云以所持公司股份向其典当行质押借款1400万元,志联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2012年2月,志联公司开始不能支付利息,2012年7月,杨经理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1月,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志联公司原总经理林志云偿还该典当行1000万元及利息,志联公司对林志云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判决已经生效。
“官司虽然赢了,但等到天河区法院查封志联公司名下有效财产时发现,志联公司有效财产东川大厦部分物业和东湖肯辛顿的部分物业已分别被番禺区法院和越秀区法院查封,我们一些人可能拿不到一分钱。”杨经理介绍。
由于志联公司注册地是荔湾区,实际办公地是越秀区,部分债权人又有约定管辖法院,以致荔湾区、越秀区、白云区、天河区、番禺区法院、广州中院、广州仲裁委均有受理债权人对志联公司的诉讼,各法院之间的诉讼、执行没有相关部门协调,导致债权人以先到先得为准,而晚诉讼的债权人就很难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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